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的原则,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开答辩环节,根据艺术团发展规划与候选人工作表现,经指导老师同意,确定2022-2023学年长安大学大学生艺术团主席团拟任人选,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