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长安大学2025-2026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社团团工委评选,拟推荐集体名单见附件1. 现将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3日至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校团委203办公室邮箱提出,邮箱地址为:xtwwhb@chd.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