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2026年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6年长安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通知要求,我院于6月下旬启动了2026年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工作。按照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的原则,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开答辩等环节,最终确定2026-2027学年长安大学理学院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负责人拟任人选,现予以公示: 初审:杨雪菲 终审: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