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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陕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绘画作品的通知

时间:2023-05-20浏览:作者:建筑学院

各分团委、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美育功能,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23〕6 号)安排,现面向全校学生征集陕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绘画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主题

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四、参赛对象

长安大学全体学生

五、比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作品需紧紧围绕主题,积极向上,内容充实,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2. 作品画种:画种不限;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均可。

3.尺寸要求: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4.绘画作品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学生绘画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二)人数要求

每名作者限报1件作品,可配1名指导教师。

六、时间安排

(一)作品创作征集阶段

即日起——2023年6月12日

结合活动主题及要求开展作品创作,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交《第七届陕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绘画作品征集信息表》(附件1),并于2023年6月12日(周一)12:00前将作品信息表及作品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zhouyanlong@chd.edu.cn,命名格式:第七届陕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绘画作品+姓名+联系方式”;纸质作品提交至建筑学院团委周艳龙老师处(学生公寓10#4121,029-61105413)。待校内评审结束后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二)校内评审阶段

2023年6月12日——6月20日

邀请校内校外相关专家开展作品评审,评选出优秀获奖作品进行校内集中展示。

(三)精品培育阶段

2023年7月——9月

学校将遴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再次创作与加工,聘请专业指导老师进行指导,遴选优秀作品推优参加陕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七、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若干名

八、其他事项

1.作品一经提交,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展示、宣传等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作品提供者应确保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将取消参赛资格。

2.为增进参赛队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便于比赛相关事宜通知,请各参赛队员加入大赛交流QQ群:685563042,并通过 “青春长大”系统进行报名。

3.请各分团委、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鼓励引导支持大学生创作优秀作品,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创造良好氛围。


大赛QQ群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1.第七届陕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绘画作品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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