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经管学院将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对象
1.2025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25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二、作品申报类别
申报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等三大类,竞赛按照作品类别、学科类别和学历类别进行评审。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科生申报,主要涉及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及能源化工等学科方面的研究成果。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各组别参考上届国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该类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了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
3.科技发明制作类主要涉及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及能源化工等学科方面的成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三、立项申报要求
1.申报立项的作品必须是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专利、论文等成果自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取得),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件作品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不超过15000字,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科技发明制作类须向评委进行实物演示。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立项申报程序
1.申报者需认真填写《长安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长安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说明书》,提交经管学院团委。
2.经管学院将邀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专家开展立项评审,排序推报本院作品。
3.学院将于2024年6月7日前收集汇总表、立项申报书、作品说明书、作品支撑材料等(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份)。
4.校团委组织校内外专家按一定比例对申报作品进行书面评审,主要关注作品选题、技术基础、实物完成度、学生成果等,从中遴选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强的作品进行立项及资助,对于已有成果转化和案例应用基础的作品可予以重点资助。
五、相关说明
1.按照“挑战杯”竞赛章程,作品类别、学科类别、学历组别与授奖比例直接相关,以学生为主体的学术成果等关系评审结果。近年来,竞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优化赛事,新一届竞赛章程暂未发布,未尽事宜以后续国赛要求为准,当前可参照上届“挑战杯”竞赛章程及评审规则。
2.鼓励学生将近年来参与“挑战杯”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央高校创新子计划、班团支部“五小创”竞赛、创业先锋挑战赛等赛事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成果进行转化申报。
3.学院团委将对重点作品的研究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组织专家给予立项申报团队指导和帮助。
六、联系方式
为增进参赛队员间的沟通与交流,方便比赛相关事宜的通知,请各参赛队员加入经管学院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QQ交流群:658016462。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