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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访推报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时间:2024-02-22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和团陕西省委通知安排,现将我校寻访推报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二、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其中包含“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

2.“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20名;

3.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5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17个),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中择优推荐4名团体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获评团体可获得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青年榜样选树是共青团加强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的重要方式。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效载体,积极组织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青年申报。

2.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和程序,推选过程和结果应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汇报。2024年2月2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限1人)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2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zzb@chd.edu.cn。校团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1—2人作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个“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作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候选团体,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有效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激扬青春、勇担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联系人:琚佳悦

联系电话:029-61105857

 

校团委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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