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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4-01-24浏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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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根据《关于开展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团联发〔2024〕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2019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含)以上综合表彰或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或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争做西部示范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4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2019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或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争做西部示范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3.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14至35周岁(1989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二、时间安排

1.个人(集体)申报。个人(集体)可通过所在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申报,也可由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进行推荐。各推报单位务必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的排名意见以及相应人选(集体)的申报表(word版和加盖推荐单位党组织印章的pdf扫描版)、事迹材料(如实整理2000字事迹材料,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宣传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等电子版发送至xtwzzb@chd.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宣传动员。各推报单位于2024年1月24日-2月24日以“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集体)风采展示”为题,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种宣传手段对所推荐人选(集体)事迹进行宣传,营造社会关注、青年关心的评选氛围。

学校将在资料审核和评选公示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团工委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政治标准,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

2.落实工作规范。各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严格资格审核,校团委将根据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推荐情况组织学校各有关单位进行评选,同时征求申报人选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严格推荐标准。各单位推荐时,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摸底遴选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个人和集体参加评选,可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一线倾斜,重点向基层一线领域倾斜。

联系人:刘  扬、琚佳悦

联系电话:13279361972、13720454499

                                                                              校团委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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