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工委,广大师生: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社科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同时做好陕西省第十二届和全国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备赛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我校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4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
(二)参赛要求
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1名学生不得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二、参赛作品类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赛程安排
1.作品申报阶段(2023年11月5日)
各参赛团队认真填写《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电子版以PDF形式提交)及作品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将申报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团委,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申报。
2.学院初审阶段(2023年11月10日)
各学院对上报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11月10日将符合参赛要求且具有相当研究水平的作品统一报送至学校。
3.学校初赛阶段(2023年11月中下旬)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作品进行校内评审,采用文本审核的形式,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团队协作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入围决赛答辩作品和直接授予铜奖作品。
4.学校决赛答辩(2023年12月中旬)
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答辩评审,结合文本和路演答辩表现评审出金奖、银奖作品,金奖作品进入终审答辩。
5.学校终审答辩(2024年3月中旬)
学校组织终审答辩,遴选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陕西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四、材料报送
1.内容要求
(1)作品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命名格式为:作品类别-负责人类型(本科生为B、硕士研究生为M)-作品编号(从01开始编号)-项目名称,如:A-B-01-XXX作品申报书。
(2)参赛作品材料: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电子版以PDF形式提交)及作品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电子版命名格式为:作品类别-负责人类型(本科生为B、硕士研究生为M)-作品编号(从01开始编号)-项目名称,如:A-B-01-XXX项目介绍材料/项目支撑材料。
(3)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学院按照有关要求,汇总推报的参赛作品,按照学院初审结果填写《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参赛作品汇总表”。
2.提交方式
参赛团队(包括研究生团队)将上述参赛材料(作品申报书、项目介绍材料、作品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与电子版提交至各学院团委,学院提交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各学院根据评审结果统一汇总并填写《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3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chdcxcy@163.com,参赛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与电子版)、参赛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份)于2023年11月10日报送至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办公室(长安文化艺术中心一层105室)。
五、相关说明
1.竞赛获奖及申报组织情况按照《长安大学二级学院(系)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长大党〔2022〕135号)、《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教〔2023〕2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激励认定。
2.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3.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为更好服务我校师生参赛,本届竞赛开通“CHD科创平台”,广大师生可登陆平台进行项目匹配和组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竞赛成绩反映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各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将竞赛作为实践育人和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载体,争取资源、加强保障,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院要广泛动员师生参与竞赛,利用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竞赛的宣传,扩大竞赛影响力和覆盖面。召开师生动员大会,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附件5),做好组织申报解释工作。邀请近年获奖师生或校内外专家举办宣讲会、经验分享会、培训会等,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把握导向,务求实效
各院要准确把握竞赛的功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更加注重实践导向,引导学生广泛参与,服务更多学生成长发展。要认真研究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名单(附件6),做好选题,重点培育,充分发挥学科、专业、行业优势,发掘企业、校友资源,提前布点埋苗,做好跟踪培养,力争在全国和陕西省“挑战杯”竞赛中取得突破性成绩,有效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
(四)成果转化,积极申报
此前已通过“挑战杯”竞赛立项并予以资助的作品必须参加本次初赛,不得无故退赛;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提升子计划)项目、学科竞赛优秀项目参赛,往届“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优秀作品完善提升后可继续参赛;通过立项但不予以资助、未通过立项的作品均可报名参赛,立项资助与否不作为竞赛评审依据。
七、联系方式
校团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联系人:石老师029-61105860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联系人:郁同学13772192316 邢同学19890160928
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交流群:907307057 907584853
附件1: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2: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支撑材料封面
附件3: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
附件4:CHD科创平台使用手册
附件5:“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附件6: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名单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