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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安大学2020级本科生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07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

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长大教[2017]297号)文件要求,本学期将进行2020级在校本科生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长安大学2020级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1.审查核实。各分团委依托“青春长大”系统对本学院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奖项获得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确保学生参与活动及获奖情况真实有效。

2.评定公示。各分团委按照认定原则对本学院审核无误后的学分修取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学生学分成绩准确无误,公示期不少于3天。

3.成绩认定。各分团委第二课堂教学秘书登录学校本科教务系统进行成绩录入,并将录入提交后的纸质版成绩单签字盖章(多页加盖骑缝章)于101717时之前报送至渭水校区长安文化艺术中心304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按照文件相关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明晰认定流程,做好政策宣讲,解答学生疑问,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细致核实、规范评定,做好服务。

2.根据学校素质拓展实践课程实施方案要求,“青春长大”系统已全面改版升级,系统处于新老生交替使用阶段,各学院第二课堂教务秘书要密切关注学生使用系统学分修取情况,落实抓细做好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方式:029-61105852

校团委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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