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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第三批陕西省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的通知

时间:2023-09-21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工委: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发挥我省生态环保领域青年力量,团省委立足新发展阶段,决定丰富现有“青年学者”专家库,在选聘第三批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的同时,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青年学者”队伍,两者统称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现就选聘第三批生态环保“青年学者”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各院系、专业,主要从事环境生态(科学)、生物科学、水利工程、绿色低碳技术、森林资源、地理(地质)科学、大气科学、建筑学、人文社科和经济等与秦岭生态环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铸牢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二)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三)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具有志愿服务工作经历;

(四)具有一定的科研管理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或科技类研究项目,注重大学生环保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深入实际调研;

(五)身体健康,能参加生态考察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对符合条件,且在聘任期间表现良好的第二届生态环保“青年学者”将优先列入本次选聘考察对象。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10月20日(周五)前,申报人填写附件1《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申报表》并提交至所在院系团委,同时提交表中所列业绩成果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学校报送。各分团委于10月23日(周一)前,将本学院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报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hd123@chd.edu.cn,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汇总报送。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 附件【附件1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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