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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5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切实提高团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发展2023团员发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1.团员发展对象年龄在14-28周岁、自愿申请加入共青团组织并已正式递交入团申请书。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二、有关要求

1.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书、谈话记录、支部大会讨论(初审)、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复审)、确定发展对象、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详细团员发展程序见附件1。严格执行入团仪式有关规定,规范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加强对录入信息准确性和电子档案合规性的检查,新发展团员必须在一个月以内完成电子档案“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工作。2023 年 12 月 10 日前发展编号有效使用率、电子档案有效录入率须达 99%以上。

2.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各院系团委要严格规范使用校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对于审核通过的,要按要求填写《新发展团员花名册》,于620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包括新发展团员申请书、谈话记录材料、支部大会(初审)材料、《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登记表》、教育培养考察材料、《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支部大会(复审)材料、《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团员编号由校团委下发前统一填写,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团员发展计划对应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电话:61105856

邮箱:xtwzzb@chd.edu.cn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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