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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申报立项的预通知

时间:2023-06-02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立项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含博士生)。各分团委、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班级团支部均可组队参加。鼓励学校党政干部、专任教师,尤其是班主任、“青年讲师团”成员及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指导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

二.实践形式

实践分为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两种形式。学校将择优立项资助团队实践,个人实践不予资助,二者均可参与评优。

1.团队实践。团队实践需围绕确定的主题和内容开展具备时代性、育人性、可行性和创新性的实践活动,同时要求必须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全程随队指导。

2.个人实践。由各分团委负责组织安排,以大学生“返家乡”“扬帆计划”等实践项目为主要形式开展实践活动。校团委提供介绍信和实践登记表以方便学生联系对接实践接收单位。

三.申报类别

1.实践选题

(1)理论普及宣讲。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精神,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深入基层一线,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

(2)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3)发展成就观察。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4)乡村振兴促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5)社会环境治理。积极与实践地点的团组织联系,根据(村)社区群众需要,聚焦基层团组织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汛救灾、禁毒宣传、消防安全、移风易俗等内容开展乡村和社区治理相关活动。

(6)青年志愿服务。实施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行动,推广高校志愿服务“千支团队”模式,鼓励返乡大学生到“留守儿童之家”“青春驿站”“青年之家”等综合服务平台阵地,将实践活动与劳动教育紧密结合,围绕学业辅导、心理疏导、文体活动等内容,为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帮扶关爱。

(7)文化艺术下乡。依托大学生艺术团、文艺类学生社团,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精心编排基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基层生活实际的文艺节目,到乡镇农村开展巡回演出。

(8)建设美丽中国。依托相关学科专业及学生环保类社团招募组建生态环保实践团,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和城市社区,围绕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垃圾处理、气候异常、资源开发、自然灾害预防等,围绕绿色发展理念,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研究、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形成内容科学、调查严谨的实践报告。

(9)学科专业实习实践。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及组织特点,聚焦社会热点,围绕志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专业实习实训等方面,开展“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大国工匠铸大国重器,实践实习育一流人才”等实践活动。

2.专项实践活动

(1)创新创业实践专项。组织我校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立项申报重点资助团队、“互联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三人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项目,进行学习考察、社会调研、创新开发、创业实践等活动,获取与创新创业及科技竞赛有关的支撑数据。

(2)“挑战杯”竞赛“红色专项”。按照《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发展成就观察(包含贵州缩影)开展社会实践,形成短视频、调研报告等实践成果,提交作品参加“挑战杯”竞赛“红色专项”活动评选。

(3)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鼓励我校学生工作干部、思政课程专任教师、“青年讲师团”成员及青马班学员共同组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动融入“大思政”格局,积极开展新理论新思想宣讲活动。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组织我校各民族学生组成暑期社会实践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边疆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全国各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实践基地等,在社会实践中增进交往交流交融。

(5)青春聚力助振兴专项。组织师生前往我校结对帮扶区县——陕西省商南县,开展一系列以思政教育、科技助农、文化宣传、支教扶智等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4-6支实践团队前往新疆焉耆县第一中学、陕西省宁强县宁强高级中学开展同辈帮扶课程指导。

(6)团中央、省级专项实践。2023年团中央、团省委、教育厅还将联合社会有关方面开展部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计划,具体要求待校团委通知后单独申报。专项计划信息可在团中央“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sxx.youth.cn)查询获得。

四.时间安排

1.策划动员阶段(6月2日至6月7日)

各单位应召开专题动员会,开展分层分类指导,做好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和指导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学校将在出行前为有需要的团队制作“长安大学社会实践基地”铭牌,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2023年长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基地统计表》(附件1),并提供附件材料(包括每个基地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相关内容)。如拟新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可下载填写《长安大学社会实践共建基地协议(模板)》(附件2)。

2.团队组建阶段(6月8日至6月11日)

各单位要组织团学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密切关注团中央“三下乡”官网(http://sxx.youth.cn/)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自组团队实践项目的指导和申报工作。团队组织结构应设置合理,且应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团队。

3.立项申报、答辩阶段(6月12日——6月15日)

(1)各院(系)申报立项流程

各立项团队根据要求填写《2023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申报表(院系)》(附件3),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表交至各分团委进行初审。

各分团委须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在6月15日前组织申报团队进行答辩,并在先锋家园社会实践专题网站进行报道。应择优推荐校级立项资助团队,并根据答辩评审结果对推荐予以立项的团队进行排序,填写《2023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汇总表(院系)》(附件4)。以上资料须经院(系)党委(党总支)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校团委将通过申报书评审确定学校重点团队、校级立项资助团队及相应资助金额。各院(系)须按照1:1的原则配套资助一批院(系)重点团队。未通过学校立项资助的项目将自动转为院(系)立项项目。是否资助及资助金额由院(系)决定并报校团委备案。

(2)各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申报立项流程

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申报立项,须填写《2023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申报表(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附件5),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校团委。

(3)申报要求

实践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15人,且必须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负责随队指导开展活动。各单位申报校级重点团队不超过1项;各院(系)至少推荐1项(学生人数较多的至少推荐2项)校级立项项目;各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限报1项校级立项项目。

请各单位将以上资料纸质版于6月16日(周五)下午18:00前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至chd123@chd.edu.cn,逾期不予立项。

4.实践培训阶段(6月下旬)

各单位应面向立项项目个人和团队,针对实践主题、内容、调研方法以及安全注意事项,促进社会实践的安全、高效开展。校团委将组织开展长安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

五.有关要求

1.提高站位,凸显实践主题。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党百年奋斗的辉煌成就、历史意义,学习党领导下中国青年运动的百年历程,引导青年学生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情感认同和行动追随,团结引领青年学生深入学习感悟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

2.力求实效,拓展实践形式。强化校内外协调联动,加强校地共建、区域联建。将社会实践与大学生“返家乡”“杨帆计划”“挑战杯”等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活动有机结合,稳步提升覆盖面和参与度。将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用好“第二课堂成绩单”。

3.严格管理,坚守安全底线。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指导教师随队加强指导,开展活动前和过程中要充分研判部署,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与处置。

4. 强化宣传,彰显实践成效。各单位在具体实践指导中要把握关键,抓好示范,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跟踪、指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

联系电话:校团委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 029-61105861

 

 

                     校团委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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