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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1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我校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换届工作,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树立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按照《长安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长安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精神要求,特开展2023年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二、换届范围

(一)学生会、研究生会

校学生会(学生专业服务委员会)、研究生会(研究生服务委员会);院(系)学生分会、研究生分会。

(二)团学组织中心

青年思想教育中心、青年素质拓展中心、青年传媒中心、青年研究中心。

(三)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由学生社团团工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待社团年审注册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遴选范围

(一)校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5名:由2020级、2021级本科生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名:由2021级、2022级本科生担任。

(二)校研究生会

主席团成员5名:由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名:由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担任。

(三)团学组织中心

主任1名:由2020级或2021级本科生担任;

副主任4-6名:由2021级本科生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4名:由2022级本科生担任;

考虑工作实际,青年研究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原则上由研究生担任,部门负责人原则上由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担任。

(四)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名,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名。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团学组织中心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均不得设置任何其他职务;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部门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

四、报名条件

竞聘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且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

2.热心服务同学。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任劳任怨。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做好服务同学成长和支持学校育人工作。

3.综合素质较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能力、执行能力、表达能力、文字能力和协调能力,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主席团成员应当从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4.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工作能力强且工作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前40%,必修课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且补考(重修)成绩合格。

5.工作经历丰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须担任过院级及以上团学组织、优秀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且工作成绩突出;任职期间未出现功利化、庸俗化、官僚化、娱乐化等问题,未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6.作用发挥良好。各级团组织在推荐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候选人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接受同学监督。候选人作为主要负责人所在的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班团支部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涉及负面舆情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各级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并取消报名资格。

团学组织中心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报名条件可参照上述要求,具体由指导教师确定。

五、换届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团学组织中心

1.公开报名(6月2日-6月4日):有意竞选者可通过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填写个人信息,每人报名岗位不得超过3个。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导出报名表后反馈至各院(系)团委。

2.院(系)推荐(6月5日-6月6日):各院(系)团委根据报名条件及综合表现,用好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征求学生所在团支部的意见并报各院(系)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名单并报校团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各院(系)团委根据报名条件及综合表现,征求学生所在团支部的意见后,报校团委。

3.资格审查(6月7日-6月8日):由校团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6月9日-6月10日):竞聘主席团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统一参加由校团委组织的笔试。

5.确定并考察候选人(6月11日-6月12日):根据笔试成绩,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各不少于6人;各团学组织中心主席团候选人由各指导教师自定。

6.公开答辩(6月13日-6月16日):组织开展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公开答辩,由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

7.审批公示(6月19日前):经上级党团组织审批,确定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拟任人选及各团学组织中心主任、副主任,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8.选举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拟定11月):召开学代会、研代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

(二)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

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换届可参照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换届流程及时间安排,由各分团委自行组织换届工作。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报院(系)团委同意,由院(系)党组织确定。换届完成后,须在先锋家园网站发布组织换届新闻通稿,此项工作将作为组织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级团组织要把学生组织换届工作作为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团学组织换届工作。要把换届工作作为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教育引导他们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殷切希望,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细化方案、规范流程。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做细做实本单位团学组织换届方案;要严格选拔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充分发扬民主,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心系同学、成绩优异、素质全面、奋发有为、作风优良的学生骨干队伍。

3.把握节奏、有序开展。请各分团委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于6月6日前将《院(系)推荐候选人名单》(附件2)、《院(系)团学组织岗位设置》(附件3)报校团委;换届工作结束后,请于6月30日前将《院(系)团学组织换届结果》(附件4)报校团委备案。以上材料均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xtwzzb@chd.edu.cn;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党委印章后,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学生社团换届结果报送要求由学生社团团工委另行通知。

校团委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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