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工委,广大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全国和陕西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培育团队和项目,经研究决定启动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4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
(二)申报要求
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1名学生不得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二、项目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项目类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基本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三)评审要点
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三、立项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认真填写《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商业计划书(包含相关项目介绍)和支撑材料,统一封面见附件2。将申报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团委,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申报。
申报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二)各学院将申报作品立项申报书、商业计划书(包含相关项目介绍)、支撑材料和《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分别以纸质版(汇总表1份,其他一式4份)、电子版形式于6月12日报送至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办公室(长安文化艺术中心一层105室)。
(三)为更好服务我校师生参赛,本届竞赛开通“CHD科创平台”,广大师生可登陆平台进行项目匹配和组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4。
四、项目评审与资助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主要关注作品选题和技术基础,从中遴选立意新颖、有发展潜力、专业性强、规划明确、指导老师关注、团队结构合理的项目进行立项及资助,对于已有创业实践基础的项目可予以重点资助。鼓励学生将近年来参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央高校创新子计划、班团支部“五小创”竞赛、创业先锋挑战赛等赛事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成果进行转化申报。立项及资助结果将于6月底前后公布。
五、有关说明
竞赛获奖及申报组织情况按照《长安大学二级学院(系)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长大党〔2022〕135号)、《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修订)》(长大教〔2023〕2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激励认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竞赛成绩反映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具有良好促进作用。各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将竞赛作为实践育人和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载体,争取资源、加强保障,做好宣传组织。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院要广泛动员师生参与竞赛,利用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竞赛的宣传,扩大竞赛影响力和覆盖面。召开师生动员大会,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附件5),做好组织申报解释工作。邀请近年获奖师生或校内外专家举办宣讲会、经验分享会、培训会等,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加强赛事培训与辅导。
(三)把握导向,务求实效
各院要准确把握竞赛的功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更加注重实践导向,引导学生广泛参与,服务更多学生成长发展。要认真研究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名单(附件6),做好选题,重点培育,充分发挥学科、专业、行业优势,发掘企业、校友资源,提前布点埋苗,做好跟踪培养,力争在全国和陕西省“挑战杯”竞赛中取得突破性成绩,有效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
七、联系方式
校团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联系人:石老师02961105860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联系人:程同学13453893417 郁同学13772192316
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交流群:657200940 189385578
附件:
1.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2.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商业计划书和支撑材料封面
3.长安大学2023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立项申报汇总表
4.CHD科创平台使用手册
5.“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6.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名单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研究生会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