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长安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学校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学校《关于选聘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通知》安排,通过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理论测试、述职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现将校团委兼职副书记选聘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其间,如有异议,可向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61105856
电子邮箱: xtwzzb@chd.edu.cn
附件: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拟任人选基本情况
校团委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