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长安大学2022-2023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长大团发[2023]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和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4月27日,校团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安大学2022-2023学年共青团评优拟表彰人选(集体)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名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校团委反映,电子邮箱为xtwzzb@chd.edu.cn。
校团委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