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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访推报2022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时间:2023-04-10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和团陕西省委通知安排,现将我校寻访推报2022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二、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其中包含“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

2.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6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24个),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其中,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24个,优先推荐,参与社区报到、基层就业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学生,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由相关县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所在地市团委推荐至团省委,不占各高校团委指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青年榜样选树是共青团加强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的重要方式。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效载体,认真组织、拓宽视野,积极组织和鼓励符合推选条件的优秀团员青年申报。

2.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和程序,推选过程和结果应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汇报。2023年4月1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限1人)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2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zzb@chd.edu.cn。校团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1-2人作为“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通过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网站、宣传栏、展板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有效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联 系 人:琚佳悦

联系电话:029-61105857


校团委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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