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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0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工委;各校属单位、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

截止9月中旬,我校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为更好的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学生踊跃参与社会实践,现决定开展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总结阶段

各单位认真梳理和统计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实践基本数据,检查核对实践新闻及成果基本情况,并按要求向校团委报送。校团委根据前期各单位报送的社会实践基本数据和相关材料,确定了各奖项评优名额(见附件1),各校属单位、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评优名额将视申报情况进行确定。

(二)校级推优

各单位按照《2022年长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表彰项目评选要求及细则》(附件2)的有关要求,积极申报各评优项目,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表彰

学校依据各单位推荐意见开展评审,综合考虑各单位上报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及各类奖项。表彰本年度社会实践中的先进集体和团队、优秀个人和成果。对优秀团队及个人事迹集中展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奖项设置

学校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奖项共设六项,具体包括:

1.优秀组织单位

2.优秀团队

3.优秀指导教师

4.先进个人(学生)

5.优秀宣传员

6.优秀成果

三、提交说明

(一)各单位在推优至学校前,应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被推荐的团队及个人根据附件2的具体要求填写《2022年长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各奖项申报表》(附件3),推荐团队与个人所在的分团委、校属单位、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在汇总后填写《2022年长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评优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二)汇总完成后,各单位需于9月23日(周五)18:00前提交附件3、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其中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3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d123@chd.edu.cn。

(三)为提升社会实践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学校对所有参与2022年社会实践、获得各类奖项的团队成员及个人进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详情见《2022年长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学分认证操作指导手册》(附件5)。

 

 

 

校团委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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