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铮铮誓言,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和团陕西省委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寻访推报2021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
2.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6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其中包含“社区实践”24人,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
三、事迹类别
事迹类别共有5项,分别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学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引领作用;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青年榜样选树是共青团加强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的重要方式。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效载体,认真组织、拓宽视野,积极组织和鼓励符合推选条件的优秀团员青年申报。
2.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和程序,推选过程和结果应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汇报。2022年5月2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限1人)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1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zzb@chd.edu.cn。校团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1-2人作为“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通过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网站、宣传栏、展板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有效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牢记党的教诲,立志民族复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懈奋斗。
联 系 人:刘欣
联系方式:029-61105865
附件1:2021年度“陕西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报名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陕西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校团委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