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工委,广大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校团委决定启动长安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对象
2023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23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
二、立项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6月6日。
三、作品申报说明
1.申报作品分类: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按照上一届国赛章程新增六类。该类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了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
(3)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申报立项作品可由教师直接申报,具体工作由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完成。如老师有合适项目,但缺乏学生团队,校团委可以协助匹配学生团队。对于教师直报的项目,校团委将予以重点资助。
4.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或是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
5.学校鼓励形成学科交叉融合、年级结构合理、专业分布合理的参赛团队。
6.申报立项作品选题可参考《立项选题指导》(附件1),竞赛章程及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选题请参考《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附件2)。
7.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提升子计划)项目、往届“互联网+”“挑战杯”及各类学科创新创业竞赛等优秀作品继续完善、积极申报。
8.2020年、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立项并开展社会调查项目的团队原则上必须申报本届竞赛立项。
四、具体流程
本届竞赛拟定于2022年6月初进行立项申报和资助、2022年10月进行期中检查、2022年12月举办初赛、2023年3月举办决赛及终审答辩,请广大同学把握好时间节点,不断完善作品,做好参赛准备。
1.申报者需认真填写《长安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附件3),《长安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说明书》(附件4),《长安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支撑材料》(附件5)将申报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团委,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团委申报。
2.各院(系)团委均须邀请相关专家对拟推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答辩;须在先锋家园官网上传评审工作新闻稿,未进行评审答辩的院(系)作品不予接收。
3.各分团委以学院为单位将《长安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附件6)和立项申报书、作品说明书、作品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办公室(长安文化艺术中心105室)。
4.有适宜项目的教师,可直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五、资助与检查
1.校团委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负责本届竞赛的组织工作,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中选定立意新颖、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经费资助。
2.校团委将对重点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同时组织专家培训会等给予参赛团队指导和帮助。
六、表彰与奖励
1.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长大教[2016]331号)《长安大学二级单位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长大党[2021]107号)文件精神(附件7)对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2.竞赛设5个左右的院(系)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将“挑战杯”竞赛列为重点工作,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团委书记、学生科协负责人等为成员的竞赛工作组,加强赛事组织领导。
2.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各院(系)要开展专项动员会与院级立项评审答辩,鼓励老师参与项目选题和指导,支持学生组建团队申报作品;认真组织宣讲、培训和评选,保证数量、提高质量,推荐优秀作品。
3.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院(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传统宣传阵地和多媒体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立项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师生更加充分地认识“挑战杯”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挑战杯”的品牌在青年学生和社会上产生更加广泛、深远的影响。
4.积累经验,接续发力。在全国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我校以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的历史最好成绩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并捧得“优胜杯”。各院(系)要以此为契机,在我校本届“挑战杯”课赛立项中深度挖掘项目、重点培育团队,用实际行动做好我校承办陕西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承办准备工作。
请广大同学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充分利用时间,查阅资料,并在后期的社会实践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开展调查调研、资料补充,为作品的制作和完善奠定基础。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联系。
附件1:立项选题指导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附件3:长安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及模板
附件4:长安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说明书封面
附件5:长安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支撑材料
附件6:长安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申报作品信息汇总表及模板
附件7:《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长大教[2016]331号)
《长安大学二级单位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长大党[2021]107号)
联 系 人:丁芝娟 党旭尧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029-61105860
指导教师竞赛交流QQ群:344161538
学生竞赛交流QQ群:643269132 917645850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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