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共青团陕西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关于对发展团员违规情况进行核查整改的通知》有关要求,落实从严治团要求,严肃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团员发展质量,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发展2022年共青团员工作,并对全校发展团员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进行集中核查、整改、完善团组织“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团员工作
(一)发展对象:
1.团员发展对象年龄在14-28周岁、自愿申请加入共青团组织并已正式递交入团申请书的中国青年。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二)工作任务要求
1.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书、谈话记录、支部大会讨论(初审)、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复审)、确定发展对象、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详细团员发展程序见附件1。
2.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各院系团委要严格规范使用校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对于审核通过的,要按要求填写《新发展团员花名册》,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包括新发展团员申请书、谈话记录材料、支部大会(初审)材料、《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登记表》、教育培养考察材料、《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支部大会(复审)材料、《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团员编号由校团委下发前统一填写,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团员发展计划对应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二、开展违规发展团员的核查整改工作
(一)入团年龄
1.年龄标准:根据《团章》《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和团中央基层建设部有关发展团员年龄的有关规定,按照2016年后至2019年前入团的必须年满13周岁,2019年后入团的必须年满14周岁的标准进行核查。
2.核查内容:重点核查2019年以来新发展的团员是否存在未满14周岁的情况,对2021年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年龄进行全员核查。
3.整改要求:1994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年满13周岁、未满14周岁发展入团的,目前本人未满28周岁的,现实表现符合团员要求的,团员身份予以承认;目前本人已满28周岁的,对其历史上团员身份予以承认。对2018年12月31日前,未满13周岁发展入团的,目前本人已满28周岁的,对其历史上团员身份予以承认;目前本人已满14周岁、未满28周岁的,需要根据其现实表现重新审核认定其身份。2019年1月1日后,未满14周岁发展入团的,团员身份一律不予承认,对审批其入团的基层团(工)委、上一级团组织及其负责人应当问责。
(二)发展团员编号使用和管理
1.基础依据:发展团员编号实行“一人一号”,由团中央统一编制,统一为12位阿拉伯数字编号(“年份+省份代码+6位数字,如:202261000001,61为陕西省代码),由团省委按年度分配发展团员计划,校团委随当年《入团志愿书》向各院系团委(团工委)统一分发,在《入团志愿书》首页右上角印制。各级团组织2017年1月1日后接收入团的团员,必须有入团当年的发展团员编号。
2.核查内容:重点核查2019年以来分配本级的团员发展编号是否全部用完,是否存在无编号发展团员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非本年度发展团员编号发展团员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按发展团员调控要求跨领域发展团员的情况。对2021年下达编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查是否存在在校学生随意使用社会领域编号发展团员的情况、是否存在占用非本级团组织编号发展团员等情况。
3.整改要求:对2018年6月全团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后,仍然存在的无编号发展的团员、占用跨年度编号发展的团员,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三)《入团志愿书》填写
1.基础依据:《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微信搜索“团务百科”小程序--搜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即可见)。
2.核查内容:重点核查2019年以来新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是否有团中央下发的发展团员编号;团课教育学时是否足够,内容是否规范;入团志愿是否本人撰写,是否存在互相抄袭、网上下载等情况;入团介绍人数量是否足够,介绍意见是否明确;支部大会会议时间、决议人数、支部书记签字等重要信息是否符合要求;上级团委审批意见是否明确,是否盖章;申请入团、召开支部大会、上级审批等时间节点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3.整改要求:对2019年以来新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的全部进行更换,从今年起所有《入团志愿书》必须规范填写。
(四)入团程序
1.基础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附件1)
2.核查内容:重点对2019年团支部会议记录、《入团志愿书》进行核查,查团支部吸收青年入团,是否有书面申请,是否进行重点培养,申请人和介绍人是否按要求填写《入团志愿书》,团支部是否召开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是否及时填写会议决议,上级团委是否及时审批,是否举行入团宣誓仪式等情况。
3.整改要求:对发展团员程序不规范的视情补充完善相关程序,对明显存在违规发展的团员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五)档案管理
1.基础依据:《“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录入操作指引》《“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电子数据库建设操作指引》(“智慧团建”系统主页工作通知栏可见)。新发展团员纸质档案应当在团支部召开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填写会议决议、报上级团委审批之后,及时装入个人档案。电子档案应当在新团员发展后一个月之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核查内容:重点核查2019年以后入团的团员纸质档案(至少包含《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是否及时归档,是否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的团员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团时间等基础信息是否有误,上传的《入团志愿书》电子档是否完整,有无缺页漏页等问题。
3.整改要求:新发展团员档案必须及时归档,按要求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六)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团委高度重视、科学统筹,认真落实好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在5月20日之前完成核查整改工作,并上报整改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
电话:61105856
邮箱:xtwzzb@chd.edu.cn
附件1:发展团员工作细则.pdf
附件2:长安大学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员发展 名额.pdf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