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预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预告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2022年 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6-30浏览:作者: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

各分团委、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的大课堂中学好“大思政课”,在学思践悟中听党话、跟党走,以青春之我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基础上组织开展2022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总体思路

围绕党的二十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年度主题,根据团中央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校《长安大学学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长安大学“青春献礼二十大,强国有我新征程”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开展“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暑期实践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深入社会基层,学习感悟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培养深厚的家国情怀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青春力量

三、实践形式

实践分为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两种形式。学校将择优立项资助团队实践;对表现突出,成果丰硕的实践个人也将予以资助。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均可参与评优。

(一)团队实践

团队实践需围绕确定的选题和内容开展实践活动,同时要求必须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全程随队指导,且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

(二)个人实践

由各分团委负责组织安排,以大学生“返家乡”为主要形式,结合“扬帆计划”“优秀学子回母校”等实践内容,由学生个人在家庭所在地或假期常驻地开展实践活动。校团委提供介绍信以方便学生联系对接实践接收单位。

四、实践内容

按照“突出活动导向性、增强活动实效性、提升活动影响力、体现活动融合度、确保活动安全性”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学院、个人三个层面的能动性,2022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依托线上与线下、校内与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围绕七大实践主题与三大实践专项(选题内容见附件1),结合团中央、省级实践专项开展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策划动员、团队组建阶段(6月8日至6月15日)

各单位应召开专题动员会,开展分层分类指导,做好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和指导工作。

(二)立项申报、答辩阶段(6月16日至6月23日)

各分团委举办答辩评审会择优推荐校级立项资助团队,各级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申报立项团队由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三)确立团队、培训准备阶段(6月24日至7月8日)

校团委根据各校属单位、各分团委、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的申报情况择优确定校级立项团队共100支(见附件2),创新创业实践专项团队44支(见附件3)。各团队需提前做好行程规划以及所需队旗、队服等物料准备工作,校团委将举行启动仪式暨培训大会,并针对相关事项开展安全教育。

(四)组织实施、开展实践阶段(7月9日至8月25日)

各立项团队应严格按照立项实践时间、地点及人数开展活动。期间,各团队应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中青网、学校新闻网、校团委网站以及各类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各分团委还应加强对本学院立项团队组织实施的督促与落实。

(五)成果总结与评选表彰阶段(8月26日至9月30日)

实践活动结束后,立项团队需提交实践成果项目报告书(附件4),个人实践需提交实践登记表(附件5),各分团委落实并汇总本学院参与实践人员名单,做好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板块相应学分发放工作。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成效、宣传报道力度广度、实践成果质量将作为经费报销和表彰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将根据实践团队与个人的开展情况,组织评选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优秀宣传员和优秀成果并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凸显主题。各单位要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突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年度主题,宣传党百年奋斗的辉煌成就、历史意义,学习党领导下中国青年运动的百年历程,引导青年学生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情感认同和行动追随。

(二)立足实际,就近就便。注重就近就便安排,合理确定团队规模,更加广泛、有效地组织动员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形成既有全校范围统一组织、分层实施,也有学院个人结合实际、自主开展的工作局面,切实引导青年学生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提高社会化能力。

(三)优化管理,确保安全。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确保参加实践的师生已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并购买有关保险,且在出发前签署《2022年长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6)。各学院需明确安全负责人,实行实践团队健康情况“日报告”制度。如遇突发情况,向校团委报备后可调整实践计划或取消实践活动。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用活用好各类新媒体平台,引导青年学生广泛运用新媒体方式创新性地宣传各项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实践氛围,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积极展示实践成果,努力提升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校团委

2022年6月30日

通知附件.rar


地址:西安市朱宏路北段 邮编:710018 电话(传真):029-61105856 投稿信箱:xfjy@chd.edu.cn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先锋家园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