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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安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时间:2026-10-09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工委,广大师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广泛凝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青春力量。同时做好陕西省第十六届及全国第二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备赛工作,决定开展长安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7年6月1日之前完成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鼓励中外青年学生联合参赛。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如果在2027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学生,可分别依据四年本科阶段、两年硕士阶段对应本、硕组别申报,超出该阶段后不再具备申报资格。

二、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三类。竞赛按照作品类别、学科类别和学历类别进行评审。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科生申报,主要涉及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及能源化工等学科方面的研究成果,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原创性,引导青年勇于投身更有挑战难度的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为催生颠覆性科技成果打牢理论方法思维等基础。

2.科技发明制作类主要涉及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及能源化工等学科方面的成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研发成本较低,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两类均侧重考量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鼓励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应用研究。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支持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具体要求可参考上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要求》(附件1);鼓励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社会公益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度高、前瞻性强的调查研究。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2027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专利、论文、应用、采纳等成果取得时间应在2025年6月至2027年6月之间),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件作品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不超过15000字,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科技发明制作类须向评委进行实物演示。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跨学院作品由申报者(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团委申报。

四、赛程安排

1.作品申报及院级竞赛(2026年10月9日-11月11日)

团队向申报者所在院(系)团委提交作品申报书、作品说明书及作品支撑材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4)。

各学院举办院级竞赛,对上报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包括审查参赛组别和参赛资格等内容),并于11月11日前将符合参赛要求且具有相当研究水平的作品,以学院为单位严格按学院评审推荐顺序将参赛作品和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学校。

2.学校初赛阶段(2026年11月下旬)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作品进行校内评审,采用文本审核的形式,根据项目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入围决赛答辩作品和拟授予三等奖作品。

3.学校决赛答辩(2026年12月中上旬)

学校组织入围决赛答辩的作品进行答辩评审,评审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作品,特等奖作品进入终审答辩。

4.学校终审答辩(2027年3月中旬)

学校将组织终审答辩,遴选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陕西省第十六届“挑战杯”竞赛。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

1.作品申报书、说明书及支撑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一式四份),其中申报书要求加盖院(系)团委公章,指导教师和院(系)签字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

2.参赛作品汇总表要求汇总学院推报的参赛作品信息,经负责学生工作院(系)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作品申报书、说明书、支撑材料及参赛作品汇总表均须提交电子版(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文件按照以下要求命名:

1.作品申报书:XX学院-作品全称-申报书。

2.作品说明书:XX学院-作品全称-说明书。

3.支撑材料:XX学院-作品全称-支撑材料。

4.参赛作品汇总表:XX学院-2026挑战杯课赛汇总表。

以上材料应按参赛项目分类,各团队材料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学院-作品全称。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应总命名为:XX学院-2026挑战杯课赛作品汇总。

(三)提交材料方式

各院(系)将参赛材料提交(电子版现场拷贝)至长安文化艺术中心105室。具体时间请关注本届“挑战杯”课赛组委会QQ群(960456783)通知。

六、相关说明

1.依据“挑战杯”竞赛章程,作品类别、学科类别、学历组别直接关联授奖比例,以学生为主体产出的学术成果为评审重要依据,各团队须研读竞赛规则,对标章程规范开展项目申报。新一届竞赛章程暂未印发,未尽事宜遵照后续国赛要求执行,现阶段可参照上届“挑战杯”竞赛章程(附件6)及评审规则(附件7)。

2.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提升子计划)项目、学科竞赛优秀项目、班团支部“五小创”竞赛、“创业先锋”挑战赛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项目成果按照竞赛要求转化后申报;鼓励往届“挑战杯”“国创赛”等竞赛优秀作品取得累进创新后继续参赛。

3.前期已获“挑战杯”竞赛立项资助的作品须参加本次竞赛,不得无故退赛,通过立项但不予以资助、未通过立项的作品均可报名参赛,立项资助与否不作为竞赛评审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谋划。“挑战杯”竞赛成绩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是学校“双一流”建设中的重要指标之一。各院(系)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为党育人政治功能,将竞赛作为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校内外创新创业资源,为参赛师生提供资金、场地、培训等方面的全方位保障。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各院(系)要广泛动员师生参与竞赛,利用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做好赛事宣传动员,扩大竞赛影响力和覆盖面。邀请获奖师生和校内外专家举办宣讲培训会,组织广大师生学习竞赛章程和优秀作品,做好赛事和相关政策解读,激发师生参与积极性。通过“挑战者”说系列宣传栏目,组织师生学习获奖团队事迹和创新创业故事,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三)突出育人导向,精心培育项目。各院(系)要准确把握竞赛的功能定位,认真研究往届竞赛获奖名单,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立足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做好选题规划。要挖掘优秀团队和作品,做好学生为第一作者或主要完成人的论文、专利等成果摸底,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指导学生制作作品,申报成果,持续开展学术创新,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有效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

八、联系方式

校团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联系人:金老师 029-61105860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联系人:罗同学 17790448910 廖同学 18111582258

竞赛交流群:1043915939


附件: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要求;

2.长安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

3.长安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说明书;

4.长安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支撑材料;

5.长安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

6.“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7.“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8.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获奖名单;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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