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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长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10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盛夏来临,暑期将至,2026年学校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即将全面开展。基层一线是青年学子服务社会、增长才干的广阔平台,而社会实践正是落实实践育人、引导青年投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能够全方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丰富学生阅历视野。安全是开展一切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所有实践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为全面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全体实践师生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平稳、有序开展,现就强化暑期社会实践全过程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全覆盖抓实安全培训,筑牢事前防控防线。各院(系)、各实践团队要严格落实“先培训、后出行”要求,实现安全教育全员覆盖,出行前务必签订《2026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提前做好实践地风险研判,全面摸排掌握实践区域气候特征、交通路况、地理环境、民俗文化及公共卫生等,科学制定实践行程,严禁未经报备擅自变更活动计划、调整实践路线。出发前如实践地发布传染病疫情、洪涝滑坡、高温热浪等预警信息,须第一时间向所在院(系)及校团委报备,视情调整行程、暂缓或取消实践活动。

二、闭环化严格报备管理,压实过程管控责任。各院(系)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逐项审核把关实践团队出行方案、人员信息、保障措施等内容,严格执行指导教师全程随队硬性要求,安全保障不到位、方案不完善的团队一律不予批准出行。各实践团队要严格落实社会实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既定行程安排,于每日上午10:00前将团队当日驻地、实有人数、天气状况、活动开展情况及安全状态等信息报送至所在分团委,由各院(系)汇总后统一报备校团委。遇人员受伤、极端天气、突发险情、矛盾纠纷等紧急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院(系)指导教师及校团委,执行“一事一报、即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三、全流程细化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实践队须制定完整、可操作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工及联络方式。熟悉不同安全风险(交通、疾病、治安、灾害等)的处置流程。出发前核查必备物品:身份证件、学生证、药品(个人常用药及防暑、急救药)、保险单复印件等。严禁到高山、密林沙漠等无人区和危险性较高的地区开展实践,实践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注意交通安全、合理健康饮食等。

四、全环节排查驻地风险,守牢安全底线红线。针对厂区、实验室、生产现场等特殊场所,要守牢“三严禁”红线:严禁进入“禁止入内”警示区,严禁无防护进入高危区域(如化工车间、高空平台),严禁责任缺位,指导老师、团队负责人需主动联合相关单位确认安全规程,监督队员遵守,对学生开展 “设备操作、防护装备使用”培训,强调“不碰未知设备、不踩危险区域”。夏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部分地区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频发,实践地如发生传染病、出现洪涝或地质灾害等突发情况,各实践团队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行程规划,有必要应立即暂停或取消活动,并向学校、院(系)、指导教师及时联系沟通,寻求帮助。

五、体系化健全保障机制,构建三级防护网络。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师生要按照要求购买好人身意外保险,严格落实“无保险不出行”,逐队逐人核查保险覆盖时长(需含实践全周期),同步提醒学生留存保单。对于实践团队,要加强实践安全人员配置,每支队伍必须配齐 “指导教师(全程随队)+队长+安全员”,构建“校--队”三级保障网(安全员每日排查风险,指导教师全程把关)。对于参与“返家乡”“扬帆计划”等个人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各院(系)要做好安全教育提醒,确保个人实践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安全是暑期社会实践的“生命线”,各院(系)要强化统筹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制,对参与社会实践的师生强化安全管理。全体实践师生务必将安全意识贯穿实践全程,强化过程监督,以高度的警惕性和科学的防范力,确保每一次实践出行的安全。希望全体师生在安全护航下,深入基层、增长才干,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实践诠释青春担当,平安出发、满载而归。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2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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