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有关单位,各学生社团及指导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加强和规范学生社团及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长安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长大党〔2020〕69号)及《长安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及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长大团发〔2020〕18号)有关规定,现就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度审核与指导教师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全校所有注册的校属、院属学生社团;
2.2025-2026学年经学校聘任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工作安排
(一)材料提交
1.学生社团材料提交
各学生社团须统一填写《学生社团年度审核登记表》(附件1),经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依次签字盖章后按要求报送;拟注销的学生社团另行提交《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件2);拟合并的学生社团除常规登记表外,须额外提交《学生社团合并申请表》(附件3)。
院属学生社团由所属业务指导单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社团年度审核登记表》(附件1)及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院属学生社团年度审核汇总表》(附件4)。
2.指导教师材料提交
各指导教师填写《长安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5),提交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记录本。各学生社团参照附件6完成指导教师满意度评价,形成《学生社团成员满意度评价汇总表》(附件7),院属社团指导教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以上材料纸质版6月8日12:00前交至长安文化艺术中心113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xtwwhb@chd.edu.cn。
(二)材料审核
长安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结合青年素质拓展中心日常监督考核情况、各学生社团日常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资料审核工作。
(三)结果公示
长安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对审核结果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发送邮件至xtwwhb@chd.edu.cn反映。
(四)发文公布
待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定后,发文公布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度审核结果及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一)我校注册学生社团必须参加年度审核工作,认真填写相关附件材料并按时提交。重点审核社团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内部管理、经费使用等情况。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下一年度注册工作,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将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为3至6个月,整改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未提交年审材料及整改情况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予以注销。
(二)指导教师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构成:指导教师自评20分、社团成员满意度评价30分(随机抽取不少于30%成员参与评议)、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评价50分。考核内容涵盖思政引领、日常管理、业务指导、骨干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社团年审及指导教师考核工作,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细化工作部署。严格对标学校社团管理相关制度规范,规范工作流程、从严审核材料,以年度审核考核为抓手,夯实社团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基础,完善指导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筑牢社团健康发展的组织保障。
(二)深耕总结提质,赋能社团发展。各分团委、各学生社团要全面复盘学年工作,总结优秀经验、传承社团特色文化,持续优化社团架构、整合优质资源,补齐工作短板。立足校园文化建设大局,创新社团工作载体,提升社团建设质量与育人实效,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繁荣校园文化、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全程督导,深化内涵建设。各业务指导单位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指导机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社团日常运营。各指导教师要履职尽责,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抓实专业业务指导、学生骨干培养与社团文化建设,深耕社团育人内涵,推动学生社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长安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