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充分发挥学校美育功能,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26〕2号)安排,现面向全校学生征集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绘画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 逐梦未来
二、参赛对象
长安大学全体学生
三、比赛要求
1.作品需紧紧围绕主题,积极向上,内容充实,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2.作品画种:包括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及其他画种(数字绘画除外)。
3.尺寸要求:国画不超过四尺对开(34.5cm×138cm)或四尺斗方(69cm×69cm),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54cm×78cm。
4.绘画作品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形式报送,作品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分辨率为300dpi。艺术作品原件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类别、作者姓名、所在省份、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5.每名作者限报1件作品,可配1名指导教师,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
四、时间安排
(一)作品创作征集阶段
即日起——2026年6月24日
结合活动主题及要求开展作品创作,并于2026年6月24日(周三)12:00前将《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绘画作品征集信息表》(附件1)及作品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2076854627@qq.com,命名格式: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绘画作品+姓名+联系方式”;纸质作品提交至建筑学院团委张老师处(北校区东区8号楼架空层,029-61105413)。待校内评审结束后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二)校内评审阶段
2026年6月25日——6月30日
邀请校内校外相关专家开展作品评审,评选出优秀获奖作品进行校内集中展示。
(三)精品培育阶段
2026年6月——7月
学校将遴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再次创作与加工,聘请专业指导老师进行指导,遴选优秀作品推优参加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六、其他事项
1.作品一经提交,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展示、宣传等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作品提供者应确保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将取消参赛资格。
2.为增进参赛队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便于比赛相关事宜通知,请各参赛队员加入大赛交流QQ群:645321167,并通过“青春长大”系统进行报名。
3.请各分团委、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提高大艺展活动质效,引导支持大学生创作优秀作品。以举办大艺展为契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

大赛QQ群
艺术教育中心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