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寄语希望工程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提升希望工程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和育人实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公益基金会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拟于近期启动2026年“中国茅台·国之栋梁”本硕博优才计划(研究生)相关工作。为做好我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由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公益基金会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持续深化“中国茅台·国之栋梁”公益品牌。项目在北京、江苏、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双一流”建设高校集中地区和贵州茅台所在省份开展。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
(一)奖励标准
“中国茅台·国之栋梁”本硕博优才计划(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优才计划”)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二)奖励名额
我校研究生优才计划名额为:硕士研究生1人。
三、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不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学业条件
1.优先支持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等领域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上一学年(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年级或本专业的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优先考虑研究生期间在学术研究、创新发明、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SCI、EI、CSCI、SSCI收录杂志或其他核心期刊上发表(或正式收录)高质量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3)在国际或全国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名次。
四、参评范围
(一)往届茅台希望学子可参与申请,已获得上一年度本硕博优才计划资金支持的学生,不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
(二)入学第一年的研究生、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优才计划。
(四)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优才计划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五)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优才计划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者;
3.培养计划未完成或有缓考科目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六)研究生在校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研究生优才计划的参评资格。
(七)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优才计划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不具备研究生优才计划参评资格。
(八)为保证研究生优才计划获奖学生的质量,扩大研究生优才计划的影响力和激励引导作用,学校将根据具体申报情况酌情增加有助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竞赛、公开答辩等环节,实行差额评选。
五、推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5月12日至5月15日)
学生本人自愿填写申请材料(附件1:《2026年“中国茅台·国之栋梁”本硕博优才计划(研究生)申请表》,申请时需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及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系)团委提出申请。
(二)学院推荐(5月16日至5月22日)
各学院(系)团委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择优推荐1名硕士研究生参评,推荐人选需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学院(系)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公开答辩(5月23日至5月29日)
各学院(系)团委推荐的研究生优才计划候选人进入答辩环节,答辩评委包括评审小组全体人员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答辩情况确定研究生优才计划拟获奖人员。
(四)审核公示(6月1日至6月5日)
研究生优才计划拟获奖名单经评审小组审定,在学校信息门户、校团委及研工部网站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材料上报(6月8日至6月10日)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将本校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次推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原则和流程,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请各院(系)于5月22日前将本单位拟推荐学生所有材料汇总后填写《2026年“中国茅台·国之栋梁”本硕博优才计划(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2)将上述材料统一提交。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长安文化艺术中心302),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xtw302@chd.edu.cn。
(三)评选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校园媒体及官方渠道广泛宣传获奖者的事迹与成就,发挥榜样激励作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
029-61105855。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