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加强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陕西省委、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等《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陕西好青年”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宣传选树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团十九大各项工作部署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青少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健康成长为目标,推动习近平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及五四寄语精神有效落实。通过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聚焦身边人、身边事,积极寻找、发现、宣传基层一线的“陕西好青年”,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力量,树立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鲜明价值导向,努力培养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参与条件
坚持面向各行各业,侧重一线、倾向基层,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个人年龄在 18 至 40 周岁之间(1985年9月至2007年9月出生)在陕西定居(学习、工作)的青年;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项;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不予推荐情况
1.政治立场不坚定,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司法审查,或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以及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商业欺诈、失信失德等严重不良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
4.正处级(含)以上公务员;
5.已获过省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新时代青年先锋”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陕西好青年”等荣誉的个人。
四、推选标准
好青年个人推选标准如下:
1.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业绩在单位或行业内排名靠前,近2年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关键时期或重大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团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技能卓越:深耕一线岗位,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在技术革新、工艺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得发明专利、技术创新奖项或推动企业、行业生产效率提升;传承工匠精神,在行业内形成示范效应。
3.科技创新: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科技前沿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等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推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形成产业化应用,创造经济效益或产生显著社会效益。
4.崇德向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情操高尚, 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热心公益,志愿奉献,乐于助人;在面对违法犯罪、自然灾害等危险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事迹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5.创业实践: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创新商业模式或运营机制,在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有独特创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乡村振兴、扶贫助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展现良好社会担当。
6.文化传承:系统掌握非遗技艺、传统艺术等文化遗产, 熟练传承并创新发展并培养传承人;积极保护、研究、传承、 宣传文化遗产和各地各民族特色文化,在推动传承优秀文化中起到积极作用;能通过文学创作、文艺表演等形式传播创新中华优秀文化等。
7.乡村振兴: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在乡村治理、生态建设、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带领周围群众脱贫致富,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推广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产品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8.勤学励志:逆境中坚持学业并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实习实践,能将理论有效应用于实际解决问题,励志事迹具有感染力与示范意义;连续两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以上;主动分享学习经验,积极团结帮助同学,获师生广泛认可。
五、推选安排
“陕西好青年”推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一)组织推荐。各分团委按照优中选优原则进行推荐,原则上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于7月3日前填写推荐表(附件2、3,以“推荐单位+姓名+参选类别”的格式命名)打包发至邮箱:xtwzzb@chd.edu.cn,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长安文化艺术中心204组织宣传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料审核和评选公示的基础上,学校将择优向团省委推荐。
(二)个人自荐。登录陕西共青团官网(www.sxgqt.org.cn)首页“陕西好青年”专栏,由申报人注册并登录系统,选择申报好青年类别及所属地区、系统,并按照要求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及图片。上传推荐表时,点击页面下方“导出推荐表”将自动生成表格,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后上传。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8日17时。申报系统操作见附件1。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宣传选树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十九大各项工作部署和全省“三个年”活动,注重把握工作节奏,稳妥有序地安排好各项工作。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坚持发掘基层一线青年典型的原则,通过层层动员,充分调动基层青年积极性,广泛发动各领域各行业青年积极参与,使分享、宣传、实践各个环节衔接成为教育引导青年的过程。要注重与各类青年典型评选和故事征集活动的统筹衔接,把“陕西好青年”的推选、宣传和分享同“五四青年奖章”“新时代青年先锋”等工作结合起来,使青年典型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大力宣传,扩大影响。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宣传,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和传播载体,着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全社会持续关注、广泛覆盖的集中声势。
(四)严肃纪律,规范程序。推选活动要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市级团委要严把质量关口,杜绝人情推荐、高压推荐,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诬陷诽谤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