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不断提升学生社团建设质量,强化学生社团在培育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陕西省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通知》(陕教工函〔2024〕340号)及《长安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长大党〔2020〕69号)有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年度审核及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校属学生社团
2.院属学生社团
二、审核程序
1.资料提交(5月21日-5月29日)
各校属学生社团填写学生社团年度审核登记表(附件1),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位分别签字盖章;院属学生社团由各业务指导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附件4)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上交。
申请合并的学生社团填写学生社团年度审核登记表(附件1)、学生社团合并申请表(附件3),申请注销的学生社团填写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位分别签字盖章后上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以上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5月29日中午12:00,纸质版收取地点长安文化艺术中心203室,电子版发送至xtwwhb@chd.edu.cn。
2.资料审核(5月30日-6月2日)
长安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结合青年素质拓展中心日常监督考核情况,组织开展学生社团资料审核工作。
3.结果公示(6月3日-6月7日)
长安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对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年度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发送电子邮件向校团委反映,电子邮箱:xtwwhb@chd.edu.cn。
4.发文公布
待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定后,发文公布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年度审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1.我校注册学生社团必须参加年度审核工作,认真填写相关附件材料并按时提交。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下一年度注册工作,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将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为3至6个月,整改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未提交年审材料及整改情况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予以注销。
2.我校学生社团类别包含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等六个类别,各学生社团应在附表中明确类别归属。
3.各学生社团必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及表格,如发现有瞒报、谎报、漏报等情况,本学年年度审核不予通过。
4.学生社团现任指导教师及业务指导单位需对学生社团年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有效性及真实性。
5.学生社团年度审核完成后,学校将统一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及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好年审工作在规范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流程,督促学生社团按照要求报送材料,确保学生社团年度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以社团年审为契机不断提升学生社团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注重总结提升,促进提质增效。各分团委、各学生社团要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经验,立足学生社团特色,做好文化传承,切实提升学生社团建设质量。不断优化学生社团构成、整合学生社团优质资源,持续发挥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加强监督指导,深化发展内涵。各业务指导单位要强化全过程指导,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确保社团发展规范有序。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育人职责,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高专业指导力度,深化学生社团内涵建设。
长安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