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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 长安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 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3-03浏览:作者:

 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响应陕西省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号召,纵深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全面激发组织活力,促进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广大同学普遍需求。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长安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主办单位:长安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推荐工作

1.参与主体。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要求和标准详见附件1、2)。

2.项目类别。思想引领类、学业促进类、就业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心理健康类、民族团结类、助困帮扶类、校园治理类、文体活动类、其他类,共10个类别。

3.申报数量。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优中择优,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分别报送1个项目。

三、活动安排

1.学院推荐。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遴选优秀项目进行打磨准备,拟定于2025年3月9日中午12:00前将《项目申报表》(附件3,PDF盖章版及WORD格式各一份)、《项目申报书》(附件4,PDF及WORD格式各一份)分别报至长安大学学生会邮箱(chdxxshoffice@126.com)和长安大学研究生会邮箱(chdyjshbgs@163.com)。

2.校级审核。自2025年3月10日开始,由专家评委和长安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评审团,对各学院项目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3.线下答辩展示。拟于2025年3月中旬(答辩安排另行通知),线下进行项目展演。交流项目需以PPT、视频等形式展示,由项目负责人讲解,展示及讲解时间不超过6分钟。

4.评优推荐。根据申报材料质量及线下交流展示情况评选出5个优秀项目给予“优秀项目”证书表彰;最终推选1-2个优秀项目至陕西省学联面向全省各高校进行项目交流展示。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引导。项目选树过程要尊重青年学生的主体地位,适应新时期青年学生的思维特点、兴趣爱好和行为方式,切实将有效服务学生的优秀项目遴选出来。

2.扩大活动影响。各院系要结合实际情况,在院级团属新媒体平台、学生会组织新媒体平台对本校参赛项目开展线上宣传,共同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长安大学学生会官方微信公众号(长安大学学生会)、长安大学研究生会官方微信公众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将同步开展线上宣传。

3.及时总结评估。通过交流展示活动加强总结与典型推广,努力发掘一批小而精、小而实、小而美的“我为同学做实事”服务项目,收集整理一批学生会(研究生会)服务学生优秀案例,选树一批研究生会服务学生先进典型,全面激发研究生会组织和学生骨干的活力,促进长安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学生会

长安大学研究生会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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