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团员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团支部在加强班集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共青团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并同时开展2024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6日
二、组织形式
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及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同步开展。
三、参加范围
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团员教育评议:我校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针对2024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四、主要安排
(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1.开会前集中学习。组织团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体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重温《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二卷、《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相关篇目。
2.规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规范悬挂团旗。流程如下:(1)团支部书记报告支部年度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二卷,开展“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整体情况,通报团支部委员会查找不足等情况;(2)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3)开展民主评议(具体内容见团员评议阶段);(4)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教师党、团员等)点评讲话;(5)重温入团誓词。
(二)开展民主评议
1.学习教育阶段(12月24日-12月26日)
在扎实开展团支部专题学习基础上,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重温《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二卷,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2.个人自评阶段(12月27日-12月28日)
团员要在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团章》等团内规定和文件要求,围绕本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并填写《长安大学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自我评价表》(见附件1)和《长安大学2024年度团员先进性评价自评表》(见附件2)。上述评价须从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标准见附件3)。附件2中明确了团员行为的“负面清单”,凡团员个体触发“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不得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3.团员评议阶段(12月29日-12月31日)
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参会团员人数超过应参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和评价。支部大会上,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组织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见附件4),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含教育评议自评和先进性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团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出建议评议等次(各评议等次参考标准见附件5)。其中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团员总数的30%,其余等级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支部要填写《长安大学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大会记录表》(见附件6),并将评议结果报分团委审核批准。
4.总结整改阶段(1月1日-1月6日)
支部大会后,团支部要召开支委会,认真做好总结,并将支部存在问题与改进方向向团支部成员通报。各团员要针对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各分团委要做好评议评价结果的审核和相关材料存档工作,各分团委(团总支)于2025年1月6日前填写《长安大学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表》(见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xtwzzb@chd.edu.cn,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三)开展“对标定级”工作
1.评级标准
重点评估2024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8),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2.工作步骤
(1)团(总)支部开展对标自评。团(总)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总)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4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2)院系团(工)委复核团(总)支部自评结果。基层团(工)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五、工作要求
1.坚持思想引领,抓好工作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对标定级是切实增强共青团组织力,强化团员意识和使命担当的重要制度,各分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院系团委书记、团支部所在班级辅导员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进行工作指导。
2.加强组织指导,把握工作逻辑。各团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工作优势,以严的学风和实的作风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取得实效,要把自我提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着力激发团员青年学习新思想的内生动力,以组织化学习为基本方式,着力用好新媒体手段,把主题教育搞生动、搞鲜活。
3.开展教育宣传,夯实工作基础。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要将教育评议作为思想引领的重要途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发掘、宣传优秀团员和先进事迹,总结工作经验,为接下来的评优评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注重结果导向,强化工作意识。结合团支部对标定级、团员评议定级结果,做好成果运用,为后期五四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奠定基础。及时将相关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校团委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