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为党培养和输送青年政治骨干,根据《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的意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青马学校第十七期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各类学生骨干,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团学骨干、社团骨干以及在思想引领、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同学、文化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根据共青团大抓基层工作导向,鼓励各班团支部书记积极报名。
二、遴选要求
我校青马学校学生骨干培养实行校、院(系)两级培养体系。校级学生骨干实施分类培养,主要包括“领航计划——学生骨干培训高级班”“培英计划——学生骨干培训班”“翱翔计划——研究生骨干培训班”三大序列。各培养序列学员由推荐单位初步遴选后报送至长安大学青年思想教育中心(各序列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院(系)青马班遴选的学员数量,须按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学员人数不少于院(系)本科生人数的5%,学生团干部应占学员人数的60%以上;配备“青马工程”导师,每名导师指导学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名。
三、遴选条件
校级学生骨干培训班和研究生骨干培训班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院(系)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选拔推荐条件可参照执行。
1.政治素质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修养,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18-35周岁的青年党员或者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4.学习态度端正,应满足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年级前35%(工作能力突出且日常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前40%),同时必修课挂科记录不能超过1门,且补考(重修)成绩合格;
5.工作实绩突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园文体、科创、志愿服务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和院(系)开展有关工作;
6.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7.校院两级团学组织负责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予以优先推荐。
四、遴选程序
1.公开报名。学校及院(系)遴选工作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原则进行,否则不得推荐。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青马学校培养的学生骨干,可填写报名审批表(见附件2),向所在分团委、团工委或校级团学组织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报名参加青马学校校级培训班的学生骨干,由所在分团委、团工委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3.比选择优。各推荐单位可通过笔试、综合面试等环节,对候选人进行个人业绩评价并择优遴选,填写并报送汇总表(附件3)至长安大学青年思想教育中心备案;参加院(系)青马学校培训班的学生骨干由各分团委对其进行比选择优。
4.组织考察。各培养序列要深入被遴选人员所在单位了解其表现情况和群众基础,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取。
5.名单公示。校团委将在先锋家园网站和“长大青马工程”微信公众号对符合条件的校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名单进行公示。各院(系)确定名单且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并报送汇总表(附件4)至青年思想教育中心备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站位。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是为党培养和输送青年政治骨干的重要工作,各分团委、团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青马工程”为党育人的政治功能。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好政治方向、严格标准条件、规范流程程序,认真做好本单位学生骨干的遴选工作。
2.把握节点,按时报送。请各分团委、团工委,各校级团学组织于10月23日12时前将报名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长安大学青年思想教育中心办公室(北校区长安文化艺术中心一层104室),汇总表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团委印章。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23日12时前发至邮箱:chdqmgc@163.com(邮件名称为:院系/团学组织/社团-第十七期青马学员汇总表)。
长安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校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青年思想教育中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