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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安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时间:2024-10-15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工委,广大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同时做好陕西省第十五届及全国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备赛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长安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5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25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二、参赛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竞赛按照作品类别、学科类别和学历类别进行评审。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科生申报,主要涉及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及能源化工等学科方面的研究成果。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各组别参考上届国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附件1)。该类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了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

3.科技发明制作类主要涉及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及能源化工等学科方面的成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专利、论文等成果自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取得),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者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不超过15000字,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科技发明制作类须向评委进行实物演示。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赛程安排

1.作品申报阶段(2024年11月8日)

各参赛团队填写《长安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附件2)和《长安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作品说明书》(附件4),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包括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有关部门批复函等材料复印件),并将完成的参赛作品上报至所在学院团委(按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报送)。

2.学院初审阶段(2024年11月15日)

各院(系)对上报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包括参赛人员的组别和参赛资格等内容,并组织院内评审将符合参赛要求且具有相当研究水平的作品统一报送至学校。

3.学校初赛阶段(2024年11月下旬)

学校预计在2024年11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作品进行校内评审,采用文本审核的形式,根据项目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入围决赛答辩作品和直接授予二等奖、三等奖作品。

4.学校决赛答辩(2024年12月中上旬)

学校组织入围决赛答辩的作品进行答辩评审,评审出特等奖、一等奖作品,特等奖作品进入终审答辩。

5.学校终审答辩(2025年3月)

学校将组织终审答辩,遴选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陕西省第十五届“挑战杯”竞赛。

五、材料报送

1.内容要求

(1)所有类别作品提交《长安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具体填写方法请参考《作品申报书模板》(附件3)。

(2)所有类别提交作品说明书,分别为科技发明制作类的作品说明书,自然科学类的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提交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

(3)所有类别作品提交作品支撑材料须按照作品说明书后的支撑材料模板进行提交。

(4)跨学院作品由申报者(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团委申报。

2.提交材料

参赛团队(包括研究生团队)将上述参赛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与电子版)提交至各学院团委,学院提交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统一汇总并填写《长安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课赛XX学院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参赛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长安文化艺术中心3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dcxcy@163.com。

六、相关说明

按照“挑战杯”竞赛章程,作品类别、学科类别、学历组别与授奖比例直接相关,以学生为主体的学术成果等关系评审结果。应吃透竞赛规定,对标对表竞赛章程申报作品。新一届竞赛章程暂未发布,未尽事宜以后续国赛要求为准,当前可参照上届“挑战杯”竞赛章程(附件6)及评审规则(附件7)。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全国竞赛获奖数量”是“双一流”建设中人才培养重要指标之一,“挑战杯”竞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位列前茅。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竞赛工作,充分认识到“挑战杯”竞赛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团委书记、学生科协负责人等为成员的竞赛工作组,多渠道多方式加强竞赛宣传和政策解释,激发师生参与积极性。

2.精心组织,做好协调。各院(系)要开展专项动员会,积极动员教师指导学生参赛,发挥学科和专业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学生制作作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等。要深入挖掘优秀团队和作品,做好学生为第一作者或主要完成人的论文、专利等成果摸底,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持续开展学术创新。同时要认真组织宣讲、培训和评选,确保作品真实性和质量,将符合参赛要求且具有相当研究水平的作品统一报送至学校。

3.广泛动员,积极申报。各院(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传统宣传阵地和多媒体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宣传动员,使“挑战杯”品牌在学生和校园中产生更加广泛、深远的影响。前期已通过“挑战杯”竞赛立项并予以资助的作品须参加本次初赛,不得无故退赛;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提升子计划)项目、学科竞赛优秀项目参赛,往届“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优秀作品完善提升后可继续参赛;通过立项但不予以资助、未通过立项的作品均可报名参赛,立项资助与否不作为竞赛评审依据。

八、联系方式

校团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联系人:金老师 029-61105860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联系人:邢同学 19890160928  罗同学 17629036298

竞赛交流群:一群 823264189  二群 812895684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研究生会

长安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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