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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安大学2019级本科生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1浏览:作者:校团委

各分团委:

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长大教[2017]297号)文件要求,本学期将对我校2019级在校本科生进行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长安大学2019级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1.审查核实。即日起—9月25日,各分团委依托“青春长大”系统对本学院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奖项获得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确保参与活动及获奖情况真实有效。

2.评定公示。9月26日—9月28日,各单位按照认定原则对本学院审核无误后的学生学分修取结果进行公示。

3.成绩认定。9月29日—9月30日,各分团委第二课堂教学秘书登录学校本科教务系统进行成绩录入,并将录入提交后的纸质版成绩单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渭水校区长安文化艺术中心304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严格审核,高度重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件相关要求,规范评定。

2.抓紧落实,有序推进。各院(系)要明确工作任务,明晰认定流程,有序推进,抓好落实,确保课外实践成绩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3.助力成长,做好服务。各学院第二课堂教务秘书要积极做好课外实践课程成绩认定工作,做好政策宣讲,处理解答在成绩认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疑问,全面做好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29-61105852。

校团委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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