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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6-01-21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广大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意见》要求聚焦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充分发挥高层次青年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大学生到经济社会发展一线贡献才智、增长才干,搭好校地合作桥梁纽带为地方发展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团省委联合省委教育工委实施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组织化选聘信念坚定、品学兼优、乐于奉献的优秀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基层兼职开展实岗锻炼,创新高校共青团组织动员方式、组织生活方式、骨干培养方式,构建共青团实践育人新范式,着力破解基层团组织缺工作力量难题,增强新时代新征程共青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效。

二、实施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我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对党忠诚,思想积极,作风优良;

2.热心党的青年工作,志愿为陕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各级“青马工程”学员、有团学工作经历的优先;

5.身心健康。

三、岗位、职责、任职周期和考核

(一)岗位

经前期沟通,我校与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结对,遴选推荐13名左右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该区县参与相应工作,专业可放宽,接收单位可提供食宿、交通、保险等必要保障,具体工作岗位信息待定

其他岗位可参考“青年实干家计划”县区岗位表(附件3),后期按照“尽量相对集中”要求遴选推荐。

(二)职责

1.调研青年状况。聚焦服务地团员青年聚集分布、行为特点、兴趣爱好、急难愁盼需求等,开展摸底调研,形成团员青年“画像”报告,为各地团组织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2.拓展思政宣讲。立足服务单位实际和团员青年特点,结合个人入党、入团经历和成长收获,通过策划主题团日、讲授主题团课、开展主题宣讲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青少年工作。

3.参与基层治理。围绕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服务地团组织开展工作。

4.助力地方发展。在深入观察和调研基础上,提出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微建议”“金点子”,形成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资政报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充分用好学校资源,积极谋划校地合作项目,推动校地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5.深化专业研究。将论文写在大地上、将实验做到田野间、将所学用在一线中,在社会现实场景中发现“真问题”、产出“真成果”,切实提升学术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6.积极协助所在团组织书记开展工作,参与青年工作重要事项,联系指导部分区域或领域的青年工作,参与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完成所在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7.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实岗锻炼期间,应至少完成“四个一”工作任务,即开展 1次思政宣讲,负责1个切实服务青年发展的工作项目,至少参与1项当地中心工作,提交1份与地方经济社会工作相关的资政报告或调研报告。

(三)任职周期

选派人员服务周期为1年,期满轮换。聘期内高校学生采取“假期(课余时间)线下为主”和“平时线上为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线下在岗服务时长每年原则上不少于60天。支持表现优秀的选派人员延长服务周期,对于有意愿留在当地就业创业的,积极创造条件予以支持。

四、遴选程序

1.各分团委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学生填写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1,按推荐顺序排列)和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

2.1月27日(周二)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2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tw302@chd.edu.cn,《推荐表》中照片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以电子版插入表格即可,“导师意见”需导师给出学生日常表现鉴定并签字。附件1、2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长安文化艺术中心302室。

3.学校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推荐学生。团省委会同省委教育工委做好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学校作为联合选派单位统筹选拔工作,经导师推荐、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审核,向团省委推荐选派人选。统一考察后,确定选派人员。

4.后续选派、培训、管理、考核按团省委有关要求进行。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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