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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12-10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工作内容

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的高校(含民办、高职)中推选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其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计划资助名额1000名,资助标准2000元/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计划资助名额100个,资助标准5000元/团队。

二、 资助对象推选要求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内地(含民办、高职)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

1、在全国高校(含民办、高职)内推选科创团体,团体内的学生含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科创团体开展的项目须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一定贡献;

3、科创团体中有学籍并在读的学生不低于团体总人数的80%。

三、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青年榜样选树是共青团加强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的重要方式。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效载体,积极组织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青年申报。

2. 确保流程规范。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严格遵守评选条件,推选过程和结果应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汇报。2025年12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每个项目不多于1个)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2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zzb@chd.edu.cn。校团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候选人各1个。

3. 广泛宣传动员。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对其他社会力量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激扬青春、勇担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联系人:琚佳悦

联系电话:029-61105857

校团委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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