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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安大学2025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时间:2025-09-25浏览:作者: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工委,广大师生: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广泛凝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青春力量,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入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为全国和陕西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挖掘和培育优秀项目,经研究决定,启动长安大学2025“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202661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二、参赛作品类别

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竞赛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基本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效竞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二)参赛形式

1.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团队组成要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1名学生不得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2.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申报,同一作品不允许在不同学院同时申报,否则将视为违反竞赛规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作品形式

1.参赛作品应来源于参赛团队成员主导或参与的发明创造、课外实践等,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

2.鼓励符合“挑战杯”竞赛要求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提升子计划)项目、学科竞赛优秀项目和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参赛。鼓励参与教师研究课题的学生,从课题研究中选择符合竞赛要求的部分参赛。

3.往届“挑战杯”竞赛优秀作品完善提升后可继续参赛,本年度“挑战杯”竞赛获得立项资助的作品原则上应参加本次竞赛,通过立项但不予以资助、未通过立项的作品均可报名参赛,立项资助与否不作为竞赛评审依据。

(四)其他要求

1.涉及知识产权的,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

2.涉及动植物研究、新药物研究、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等研究的,应根据竞赛章程要求提供相关鉴定和证明材料

3.对于涉及已工商注册企业的项目,报名时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四、赛程安排

(一)作品申报及院级竞赛(2025925日—1110日)

团队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作品申报书、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及作品支撑材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4)。

各学院举办院级竞赛,对上报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并于1110日前将符合参赛要求且具有相当研究水平的作品,以学院为单位按推荐顺序将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5)和作品报送至学校。

(二)学校初赛阶段(202511月下旬)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作品进行校内评审,采用文本审核的形式,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团队协作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入围决赛答辩作品和直接授予铜奖作品。

(三)学校决赛答辩(202512月中上旬)

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答辩评审,结合文本和路演答辩表现评审出金奖、银奖作品,金奖作品进入终审答辩。

(四)学校终审答辩(20263月中旬)

学校组织终审答辩,遴选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陕西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命名要求

参赛材料应按照以下要求命名:

1.作品申报书:纸质版要求加盖学院团委章,电子版命名格式为:XX学院-作品全称-申报书。

2.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命名格式为:XX学院-作品全称-计划书。

3.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电子版以PDF形式提交,命名格式为XX学院-作品全称-PPT

4.作品支撑材料:电子版命名格式为:XX学院-作品全称-支撑材料。

5.参赛作品汇总表:汇总学院推报的参赛作品,纸质版要求加盖学院团委章,电子版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25挑战杯创赛汇总表。

以上材料应按参赛项目分类,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学院-作品全称。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应汇总命名为:XX学院-2025挑战杯创赛作品汇总。

(二)提交方式

各学院于20251110日前提交电子版《长安大学2025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至邮箱chuxiaokexie@163.com,并将各团队参赛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现场拷贝)、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章一份)线下提交并拷贝至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办公室(长安文化艺术中心一层105室)。

六、奖励表彰

竞赛获奖及申报组织情况按照《长安大学二级单位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长大党〔202590号)、《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教〔202329号)及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认定。

七、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谋划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竞赛成绩反映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具有良好促进作用。各学院要将竞赛作为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领导为组长的竞赛工作小组,协调校内外创新创业资源,为参赛师生提供资金、场地、培训等方面的全方位保障。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师生参与竞赛,利用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竞赛的宣传和普及,扩大竞赛影响力和覆盖面。召开师生参赛动员培训会,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附件6),做好章程和参赛要求解读。组织师生通过挑战者说系列宣传栏目学习获奖团队事迹和创新创业故事,邀请获奖师生和校内外专家举办宣讲会、分享会、培训会,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引导学生争做科技创新领域的排头兵和生力军。

(三)聚焦实践导向,着力提升实效

各学院要准确把握竞赛的功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更加注重实践导向,通过“揭榜挂帅”等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广发英雄帖,组建有能力和态度、懂技术和商业、会路演和展示的跨学科竞赛团队,打破学科壁垒,促进优势互补与协同创新。认真研究《第十四届“挑战杯”秦创原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名单》(附件7),做好选题规划,培育重点团队,充分发挥学科、专业、行业优势,发掘社会、企业、校友资源,提前布点埋苗,做好立项团队的跟踪培养,切实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有效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

八、联系方式

校团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金老师 029-61105860

长安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朱同学 13328823655 罗同学 17790448910

竞赛交流QQ群:948753257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20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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