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工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在高校“大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帮助我校青年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打造新时代社会实践育人新范式,引导长大师生扎根中国大地、感悟国情民情,将“小我”成长融入“大我”奋斗,努力成长为新时代新征程的青年实干家,以实践之笔书写青春答卷。按照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陕西省委等上级党团组织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和给谢依特小学戍边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队员的重要回信精神,立足“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实践育人目标,激发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引领广大师生了解国情民情、增长知识才干、激发挺膺担当,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贡献青春力量。
三、实践形式
实践分为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两种形式。学校将择优立项资助团队实践,个人实践不予资助,二者均可参与评优。
(一)团队实践
团队实践需围绕确定的主题和内容开展具备时代性、育人性、可行性和创新性的实践活动,同时要求必须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全程随队指导。
(二)个人实践
由各分团委负责组织安排,以大学生“返家乡”为主要形式,以血缘、亲缘、地缘为纽带,由学生个人在家庭所在地或假期常驻地就近就便开展实践活动(具体报名方法参照附件1),校团委提供介绍信和实践登记表以方便学生联系对接实践接收单位,力争让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1次社会实践活动。
四、实践内容
2025年“三下乡”社会实践,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大学生“返家乡”为载体,结合“百万学子延安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青春聚力帮扶及团中央、地方专项,重点聚焦理论宣讲、红色传承、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科学普及、生态环保、校友寻访等领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内容及形式见附件2。
在2025“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全国及各地方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活动,请各单位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省级层面重点围绕理论普及宣讲、爱国主义教育、传承中华文脉、助力科技创新、促进乡村振兴、倡导绿色发展、服务社会治理、投身卫国戍边等8个方面组建重点团队,鼓励支持组建省级、校级重点团队,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时间安排
(一)策划动员阶段(5月28日至6月5日)
校团委发布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通知,并在校内广泛宣传。各单位召开专题动员会,开展分层分类指导,做好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和指导工作。
(二)团队组建阶段(6月6日至6月12日)
各单位组织团学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密切关注团中央“三下乡”官网(http://sxx.youth.cn/)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自组团队实践项目的指导和申报工作。团队组织结构应设置合理,且应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团队。
(三)立项申报与答辩阶段(6月13日至6月20日)
各分团委举办答辩会以择优推荐校级立项资助团队,同时上传会议新闻稿至先锋家园网站,该项工作将作为最终评优的依据之一。各级团学组织与学生社团申报立项团队由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初审并上报。
(四)评审立项阶段(6月21日至7月2日)
校团委对申报校级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校级立项资助团队及资助金额。未通过学校立项资助的项目将自动转为院(系)立项项目,是否资助及资助金额由各单位决定并报校团委备案。根据各分团委、各校级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的申报情况,校团委召开评审会,决定立项团队共计273支(见附件3、附件4、附件5),其中校级立项团队155支(含各类专项),院级立项团队118支。
(五)培训报备阶段(7月3日至7月11日)
校团委举行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暨培训大会,重点就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医疗急救、宣传报道、成果撰写等内容对立项资助团队进行培训指导。各立项团队需提前做好行程规划以及所需队旗、队服等物料准备工作。
(六)组织实施阶段(7月12日至8月24日)
立项团队应严格按照立项实践时间、地点及人数开展活动。注重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做好实践活动相关数据、音像资料的留存整理,为撰写社会实践成果提供支撑。各分团委应注重实践过程和实践成果的宣传展示,确定一名新闻联络人并报送校团委,以确保及时审核并发布相关实践活动新闻报道;各分团委还应加强对立项团队资助经费使用的管理,以确保经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七)成果总结阶段(8月25日至9月5日)
实践活动结束后,立项团队应提交实践论文或调研报告以及图片、视频等相关社会实践成果,填写《2025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报告书》(附件6)。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成效、宣传报道力度广度、实践成果质量将作为经费报销和表彰评优的重要依据。学生个人实践须填写《2025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个人)》(附件7),并提交相关社会实践成果。各分团委将本单位学生个人实践登记表连同社会实践成果一并报送校团委,学校将按照学生个人提交成果数量,按比例确定评优指标。校团委及各分团委根据学生社会实践完成情况在“青春长大”系统上进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八)评比表彰阶段(9月6日至9月30日)
学校、院系、团支部开展“实践归来话成长”主题团日和交流分享活动,总结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成效和经验。学校根据立项团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评选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优秀宣传员和优秀成果并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周密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力整合资源,结合特色、发挥优势、丰富内容、务实推动。同时积极发动团支部,精准覆盖,把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新时代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作为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精心做好组织工作,各立项团队需完成“办好一件惠民实事、进行一场主题宣讲、开展一次结对共建、提出一项务实建议、撰写一份调研报告”等“五个一”实践任务,有效扩大活动参与覆盖面。
(二)严格过程管理,守牢风险底线
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参加社会实践的师生均有外出保险。要在团队出发前召开社会实践安全教育会,扎实做好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且在出发前签署《2025年长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8)。在未经学校立项及安全教育等前提条件下,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在天气灾害、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地区,或气象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与超出安全保障能力、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强化宣传引导,拓展实践影响
各单位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做好选树典型、研讨交流等工作,宣传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宣传文风力戒华而不实、堆砌辞藻,倡导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内容须客观真实反映实践情况。社会实践中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举办内容空泛、流于形式的活动,严禁出现走马观花、摆拍走秀、偏离主题等敷衍行为。要注重弘扬社会主旋律,形成系列正能量宣传,扩大实践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努力推进社会实践成果培育转化,鼓励学生在社会实践调研成果基础上形成实践作品。
(四)加大专业指导,提升实践质效
各单位要加强对实践团队专业指导,选派专业教师、团干部、辅导员等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研究真问题、提出真办法,提高学生调查研究能力和调研报告质量,要在活动组织实施中开展思想教育及专业技能培训,提升育人实效。要注重挖掘社会实践先进典型,打造学校社会实践品牌,要在实践中迭代升级,积极探索社会实践新路径。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通过团队总结、交流分享、成果报告等形式,挖掘实践内涵,凝练总结实践成果,形成一批优秀实践案例,进一步扩大社会实践影响力,提升实践育人成效。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